2021年黄石物业管理条例全文,最新黄石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版)( 三 )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 , 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 , 应当对物业服务用房进行核查 。
第十五条新建住宅物业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 , 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 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 。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 建设单位应当将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 , 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 。
第十六条物业区域内已投入使用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尚未移交专业经营单位的 , 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移交 。
决定移交的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业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 , 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 。验收不合格的 , 由专业经营单位提出整改方案 , 经整改合格后移交 。
住宅物业尚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整改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 保修期外的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
第十七条对已建成交付使用但配套设施设备不齐全或者破损的老旧住宅区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和改造工作 , 制定老旧住宅区物业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 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 改善老旧住宅区的综合环境和物业服务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在征求老旧住宅区业主意见后 , 划分物业区域 , 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三章业主及业主大会
【2021年黄石物业管理条例全文,最新黄石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版)】第十八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尚未登记取得所有权 , 但基于买卖、赠与、继承、拆迁补偿等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人 , 认定为物业服务活动中的业主 。
业主可以依法委托物业使用人行使业主权利、履行业主义务 。委托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业主委员会 。
第十九条一个物业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 业主大会由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 。
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 , 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 , 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业主人数超过三百人的物业区域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 , 履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 。
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物业区域内首次业主大会:
(一)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