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文件( 二 )


(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计划
完善对组织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鼓励民营企业家扩大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严肃查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合法经营、合法收入的行为 。严格执行先定罪后没收或处置嫌疑人财产的规定,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减少对企业点对点的直接资助,增加普惠性政策 。
(六)基层干部队伍激励计划
提高基本工资在工资性收入中的比重 。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消费水平等差异,适当参考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将规范后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纳入地区附加津贴,实现同城同待遇 。推进公务员工资调整制度化,定期开展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 。
建立健全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工资收入挂钩 。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强化省级政府统筹调控责任 。赋予地方一定的考核奖励分配权,重点向基层一线人员和业绩突出人员倾斜 。完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充分发挥职级对基层公务员的激励作用 。
明确应享有的各项福利待遇名称、发放标准及发放范围 。推进公务员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规范改革性补贴,形成以货币福利为主,实物福利为补充的福利体系 。符合条件的乡镇公务员可以按规定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就近提供公租房保障 。
(七)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激励计划
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鼓励、引导具备就业能力的困难人员积极就业;加强专项救助制度与低保救助制度的统筹衔接 。
“六大支撑行动”看点
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一)就业促进行动 。
全面提升就业岗位创造能力;有效提升劳动力市场流动能力;不断提升劳动力市场供求匹配能力 。
(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
加强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
(三)托底保障行动 。
完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升精准兜底保障能力;扩大基本保障覆盖范围 。
(四)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 。
拓宽居民财产投资渠道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发展直接融资,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加强对财产性收入的法治保障 。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和透明度建设,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和分红制度,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在拆迁、征地、征用公民财产过程中,依法保护公民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
合理调节财产性收入 。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水平,着力促进机会公平,鼓励更多群体通过勤劳和发挥才智致富 。完善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征管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