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个人实习报告怎么写?( 三 )


下面是我实习报告的主体部分,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谈下我对相关专业问题的看法,分为三个方面,第二部分是我的实习感悟部分 。
第一部分
第一,市场经济对民商事法律的影响巨大 。
通过查阅档案室多年的统计资料,从案件的受理,审结,执行等数据分析,我觉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商事案件也逐年增加,这从一个侧面可以说市场经济也在呼唤民商事法律的发展和完善 。从年开始,民商事案件自件左右开始,到年代已经达到了件左右,从年开始,经济类案件也迅速增加,从件到年的件左右,而纯民事案件更是达到了年的超过件,再从标的额看,由年左右的万元上升到亿多元,从年开始后,每年案件执行额,都在亿元以上,并且民商事案件标的额占所有案件的%以上 。鲜明的数据最能说明问题了,从统计的结果我们不难发现民商事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 。并且随着整个市场的发展,民商事法律也在不断的修订,完善和发展过程中 。
第二,调解在中国仍然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
尽管现代社会对中国的传统的乡土社会起到了极大的冲击,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是一个极为重视关系和人情的国度,尤其是在基层更是如此,当发生了纠纷,一般的人更倾向于非讼的解决方式,只有当争议无法协商时,这些人才会选择去法院提起诉讼去解决问题,有些当事人甚至是为了争一口气,为了自己认为的公道而提起诉讼 。有一个同学说他在重庆的一个基层所作的调查,问卷的问题是当发生了土地纠纷的时候,在法院起诉还是由村干部调解,结果%的人都选择了后者 。也许这个数据有点偏高,但起码我想可以得出一点结论,那就是在基层调解是有其存在的基础的 。“我们之间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吗?”“这不是见外了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获得信任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费孝通先生的描述尽管是写年代的,从江村所在的地区看也正是我们苏南那一块 。尽管受到现代社会的冲击,但是我们也无法忽视,传统的乡土情结在农村是很浓的,这在苏南一带也是如此 。人们之间的交易很多出于对人情的信赖 。民事诉讼机制与非讼机制相比尽管有诸如权利实现的直接强制性和复杂的程序权利保障机制,但民事诉讼机制也同时存有若干短处 。“最突出的有(一)解决纠纷的成本高;(二)解决纠纷的周期长;(三)解决纠纷的刚性化” 。其次,“我们从整个世界的范围看,年代中期以来,在司法实习中,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应用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而且在许多国家已经逐渐成为解决民事纠纷最为主要的工具 。这反映了建立在经典法制理念之上的对自力救济的否定和法院的中心地位,已随着社会的重大变化而呈现出否定之否定的规律 。面临“诉讼爆炸”的现实,以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补充司法的中心地位,是司法发展之必然”[] 。因此,无论从内还是对外来看,调解这种解决纠纷的制度都是切实可行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