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个人实习报告怎么写?( 五 )


因此,从程序和实体上看,我们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都很欠缺 。朱苏力教授写《送法下乡》,虽然有些东西我还不懂,但其中表达的`一个思想,就是要去做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我们确实有很长的路要走 。
第二部分
在法院实习虽然很短暂,但体会到了学校和社会现实毕竟是有一段较大的距离,以前不懂社会的复杂,然而一个月使我感受到很多 。在我实习期间,我和好几个法官谈过,他们抱怨说自己的案子太多了,太辛苦了 。我的感觉就是他们凭着一腔热血去办案,一旦出了一点问题,全年的评先进之类的,就别指望了 。一个指导我的法官,他也是政法院校毕业的,他去年全年审结了多件案,这在我们市整个法院系统,可以排第三 。
但在我实习期间,他因为一个管辖权异议的案件被中院裁定改变后,他全年的努力可以说是要受到很大的影响 。但他并没有消极的去工作,仍然充满热情去做好自己的工作 。别的地区我不敢说,因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但是就在我实习的法院我感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还是相当敬业 。每天早上八点是上班时间,在八点之前,绝大多数人已经到了办公室,除去一些在外地办案的人员 。这可能也和严格的管理有关系,因为每天所有法院的人员都需要在入口处打卡计时 。虽然我在那实习也听到律师和当事人请法官吃饭这种不良的现象,可是我现在比以前更能够理解这些现象 。
这是社会的潜规则,暂时还是没法改变的 。谴责和制裁是应该的,但有时我们不能不看到人的无奈,不能忽视我们的国情去大谈法官有多么的铁面无私,这恐怕也是社会变革所需要经历的一个阶段 。我个人觉得作为一个法官起码应该有条须做到:原则,良心,灵活性 。所谓原则,我的理解就是法官必须遵守法律,不可逾越法律进行枉法裁判,徇私舞弊;所谓良心,就是法官内心要有一种正义感,这是一种实质正义,在正义的天平上,两边等重在有些情况下或许不是最佳状态,这需要法官根据实质正义观去衡量;而灵活性,就是要求法官是有一种解决纠纷的灵活性,不可过分拘泥于具体的规定 。康德曾经伫立于旷野,仰望满天星辰而泪流满面——因为他深为自己生活在如此有序,自由的宇宙中而感到庆幸 。如果他活到现在,也许他会失望,但绝不会因此而绝望 。因为一种制度的变革不是那么容易的,总要经历阵痛,就像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总是要经历那么多磨难 。
其次,我们在学校能够学到的东西毕竟是太有限了,远远不够我们去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不像我们所想的光用逻辑和理论凭逻辑三段论来推导一下就可以了,记得一位美国的智者就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特别是对非讼案件中,它对法官的社会经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强调其亲和力,说服能力和控制能力 。指导我的另一个法官,是庭长助理,也是有着八年审判实习经验的年轻法官,在他手下调解,撤诉的案件有七成以上 。在跟他学习的一个月里,我更加体会到了这一点,有时调解成功完全是因为双方当事人都很信任法官,能够被他个人的能力和经验所征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