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入口官网

关于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 , 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 , 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北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入口 , 欢迎大家官网地址 。
北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入口【官网】 http://bj.gsxt.gov.cn/sydq/loginSydqAction!sydq.dhtml>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使用须知
一、公示依据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
二、系统功能
1、查询范围:本系统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服务 , 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 。
2、查询方法:用户可输入市场主体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 , 注册号是精确查询 , 市场主体名称是模糊查询 。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 , 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
3、3月1日起 , 工商部门在本系统依法公示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 。3月1日前作出的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 , 属于工商部门的请向当地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公开或查询;属于其他部门的请联系该部门 。
三、信息说明
1、本系统通过链接导航的方式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的免费查询服务 。
2、工商部门公示的信息来自各登记机关 , 企业公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3、对查询的结果如有疑问 , 请联系所查询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 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 促进依法行政 ,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 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 , 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 , 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 ,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 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