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怎么写?( 三 )


2、对涉嫌有毒食品,必须责令生产者全部追回销毁,并报告市政府、组织各方力量全力以赴追回全部有毒食品 。对受害者要取得卫生部门配合,及时进行救治 。
3、对相关食品的生产经销企业进行拉网式大清查,发现涉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应立即封存,抽样检验,依法查处 。
4、立即向社会公布有毒食品的相关情况,动员社会舆论进行广泛宣传,防止有毒食品扩散,避免消费者误用 。
5、在特大事件处理期间,应当每天向县政府报告有毒食品清查和进展情况 。
6、稽查队24小时专人值班,有关情况随时报告,对大案要案可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直接上报,保证人员随时到位,信息及时流通 。
五、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1、质量股发现食品安全项目不合格的,应立即报告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转交稽查队依法查处;我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涉嫌严重安全事故,在依法查处的同时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市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
2、总指挥召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布置任务,提出要求 。
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总指挥的要求,调集稽查队、质量股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工作分队集结 。
4、应急工作分队进入预定地区后,应服从统一指挥,迅速使用执法力量和技术力量,开展技术监督执法工作 。执法人员要积极配合质检人员,迅速做好调查、抽样和检验工作 。
5、质检技术人员抽取样品,应同时抽取三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备份封存,一份留存受检人 。质检技术人员应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准确上报应急指挥部 。
6、坚决查扣嫌疑食品,防止违法嫌疑人转移嫌疑食品和逃逸 。追查已售食品及生产源,做到“五不放过”,即: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食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制假售假食品责任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食品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
六、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1、确保应急救援过程中的人员、车辆、物质(设备、设施)保障,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应急救援工作 。
2、应急分队昼夜集结不得超过40分钟,夜间集结不超过60分钟,确保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
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服从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在情况需要的时候主动求得公安、安全监察、工商、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和支持 。
4、做好应急状态下的群众质量投诉接待工作 。多为群众举报的案件要认真做好调查、取样、检测和查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
5、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加强人民群众的食品质量自我保护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