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协议书如何写?(18)


五、保险条件:
(一)条款及险种:本协议甲方按《邮包一切险》(见附件一)承担保险责任 。
(二)保险费率:在上述预计年度内总保险金额情况下保险费率按0.05%计算 。
如实际保险金额超过上述保险金额 , 乙方需按上述费率和实际保险金额结算保险费 。
六、保险金额的提供:
每日由乙方以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供前日汽车、飞机、火车及EMS方式的货运总保险额 。
国际业务及国内业务保险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送的其它货物 , 乙方则须以《启运投保清单》方式在承运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 。
七、保险费交付结算方式:
年度保险费分四期预付 。本协议生效后 , 乙方在每季度初向甲方缴付保险费人民币10万元(壹拾万元) 。保险费年底结算 , 如果年保险费不足10万元 , 不退费 。如果年保险费超过40万元 , 乙方补缴 。
八、免赔额:无
九、保险责任起讫:
本保险责任 , 自乙方办理所承运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收讫手续时开始生效 , 直至乙方根据承运合同将特快专递邮件及乙方受委托发运的其它货物运达本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收货人时终止 , 或自目的地邮局、邮政快递公司及受乙方委托的社会物流企业签发到货通知书当日零时起算满十五日终止 。但在此期限内一经承运合同列明的收货人签收 , 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
十、运输路线:
乙方应以审慎方式选择运输方式及运输线路 。
十一、运输工具
以火车、飞机、汽车及EMS方式 。
十二、保险限额:
甲方在本协议方式下的保险限额以每一运输工具(汽车)或每一批次货物(火车、飞机)最高不超过;
(一)、RMB500万元为准 。如乙方在每一运输工具(汽车)或每一批次(飞机、火车)运输货物超过RMB500万元 , 乙方应在运出货物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 以方便甲方及时安排分保 。
(二)、RMB1000万元为准 。如乙方在每一运输工具(汽车)或每一批次(飞机、
火车)运输货物超过RMB1000万元 , 乙方应在运出货物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 以便甲方及时安排分保 。
十三、出险索赔:
当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 ,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经获悉 , 应立即通知保险人 , 同时需提交承运合同、价值证明及其相关索赔单证 , 包括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事故证明、损失签定等能证明损失状况的单证 , 并在双方达成赔付协议后10日内予以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