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管理制度怎么写?( 六 )


3、公章遗失或被窃 , 声明作废 。
(六)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 , 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 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
三、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 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 , 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 , 严格审批手续 , 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 , 办公室有权拒印 。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 。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 , 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 , 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 , 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
违反以上规定者 , 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 , 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
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办公室存档 。

公章管理制度怎么写?


为加强本单位印章管理 ,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 结合本单位实际 , 特制定本制度 。
一、印章的刻制
(一)本单位的印章刻制须在取得登记证书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 经批准后 , 持登记管理机关开具的同意刻制印章介绍信及登记证书到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准刻手续后 , 方可刻制 , 或委托登记管理机关代办刻制 , 印章的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二)经本单位批准设置的内设机构 , 由单位办公室或相关内设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后 , 方可刻制;
(三)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个人名章 , 由单位办公室根据印章管理有关规定 , 统一负责刻制;
(四)未经批准 , 各内设机构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印章 。
二、印章的使用
(一)启用新印章(包括更换新印章) , 统一由园长办公室发文报登记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备案后 , 方可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