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员工队伍素质,促进公司效益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育培训宗旨
1.1 提高公司人力资源水平,培育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效益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1.2 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满足工作岗位需求;
1.3 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员工个人职业生涯发展 。
第二条 教育培训目的
不断地提高全体员工的素质和岗位技能,激发员工的求知欲、创造欲、发掘员工知识更新、能力更新的潜力,培养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立 。
第三条 教育培训原则
3.1 广泛性原则 。公司针对全体员工开展培训 。
3.2 系统性原则 。公司培训是以岗位工作需求为主,并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员工个人的职业生涯发展相结合 。
3.3 全面性原则 。员工培训的内容包括知识培训、工作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等内容 。
第二章 教育培训管理
第一节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公司教育培训实行统一管理,分部门、分层级组织 。
人事行政管理部作为公司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在总公司总经理室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公司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公司总体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和控制 。
总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分别对本部门、分公司的教育培训工作在人事行政管理部的指导下,负责具体实施 。
第五条 总公司总经理室的主要职责
5.1 贯彻落实董事会关于对公司教育培训的要求;
5.2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季度和单项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5.3 审批公司教育培训费用使用;
5.4 监督指导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的教育培训工作 。
第六条 总公司人事行政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6.1 制定公司年度、季度和单项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6.2 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
6.3 负责公司教育培训费用管理;
6.4 指导部门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6.5 教育培训效果评估;
6.6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有关教育培训任务 。
第七条 总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7.1 编制部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7.2 组织实施部门教育培训工作;
7.3 组织员工参加人事行政管理部开展的教育培训 。
第八条 各部门自行组织的教育培训,须报人事行政管理部审批,纳入公司总体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人事行政管理部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
第九条 各分公司负责本分公司及所辖各级机构的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 。主要职责是:
9.1 编制本分公司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9.2 组织实施本分公司教育培训工作;
9.3 组织员工参加总公司相关部门开展的教育培训 。
第二节 教育培训计划的编制
第十条 培训部门开展教育培训要制定教育培训计划 。教育培训计划包括:长期教育培训计划和短期教育培训计划 。
第十一条 各部门、各分公司制定的教育培训计划,应报总公司人事行政管理部备案并监督执行 。
第十二条 教育培训计划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或客观环境的变化进行修订 。
第十三条 制定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13.1 有关部门提出教育培训的要求或建议;
13.2 分析并确定教育培训需求;
13.3 明确教育培训所要达到的目标;
13.4 确定教育培训对象、教育培训内容和教育培训方式;
3.5 确定教育培训场地和设施;
13.6 制定教育培训工作的费用预算;

【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3.7 提出评估教育培训的方法 。
第三节 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
第十四条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规定比例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 。
第十五条 公司按照培训需要设立教育培训专项费用,人事行政管理部作为教育培训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
第十六条 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采取总公司集中管理的方式
16.1 总公司部门组织教育培训需使用教育培训费用,由部门提出申请,报经人事行政管理部、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室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列支;
16.2 分公司自行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应当由分公司总经理室审核后,报总公司审批后,总公司计划财务部下拨教育培训费用,分公司实施教育培训 。
第十七条 可在教育培训费用中列支的项目
17.1 培训费;
17.2 授课人员的授课费和相关人员的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