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意志650字作文怎么写?( 三 )


这四种状态概述如下:
状态 自然倾向
本身具有可变性吗? 意志与罪的关系 无罪 只有善 有
能够犯罪 自然 只有恶
无,需要重生才能改变 不能够不犯罪 恩典 有善有恶 - 能够不犯罪 得荣 只有善 无
不能够犯罪
以下是几项对四种状态的备注:
1.
无罪状态(第二部分) 比较《威斯敏斯德信条》6章1至2段 。人受造时原有原义:"上帝造人原是正直"(传7:29) 。那么,亚当和夏娃是怎么堕落入罪中的?神学家这么回答:人本是具有可变性的 。怎么变?神学家没有尝试回答 。亚历山大.贺智这么推测:亚当"易受外在的试探,过度的刺激也会使他动物性的倾向受到诱惑,这些若在适当程度上本来是无罪的"(162页) 。
2.
败坏状态(第三部分)
比较《威斯敏斯德信条》6章3至4段 。"得救相关的属灵的善事"指的是上帝眼中为好,为善的事 。罗马天主教教导说,得救是因着信和随同的善行;但改革宗教导说,我们所有的善行在上帝眼里都像污秽的衣服 。属乎血气的人是死在罪中的,而不是病在罪中 。因此,属乎血气的人不能自己归正,而不是像阿民念派所教导的那样,圣灵呼召罪人,但罪人是否信主关键是靠自己决定 。况且,罪人也无法预备自己归正 。多数清教徒都教导说,罪人应当寻求得救 。既然归正或重生完全是上帝的工作,许多清教徒认为罪人应该等待上帝施恩,使他们归正,这样他们才能说他们已全心信靠基督 。但是,他们在等待之余,不应该虚度光阴,因为他们能够读经、听道等等 。但是,这些行为本身并无功德:也没有保证说,假如他们这样做,上帝必使他们归正 。可是,却有许多人误以为这些行为是绝对必要和有效的,而他们也确实预备罪人领受上帝的恩典 。(许多清教徒采用"预备"[prepare],却其实指"寻求"[seek],这可能是导致误会的原因) 。当时的牧者们志在纠正这种错误主张,人无法预备自己领受上帝的恩典,因为当人在寻求的时候,其实并不是真正寻求上帝,而是寻求得救的惠益与安慰 。这样的寻求是自私的、和罪恶的,虽然如爱德华兹所教导的,比较而言,罪恶较少一些 。
人无法自己使自己归正,这是圣经坚决和明确的教导:
a.
属乎血气的人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2:1);他们心地昏昧,心里刚硬 (弗4:18);他们是罪的奴仆(罗6:16, 20);以及魔鬼俘虏(提后2:26)
b.
属乎血气的人不可以改变自己:"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能行善了 。"(耶13:23) 。"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a) 。参看《罗马书》9章16节;《歌林多前书》2章14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