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一个人笨蛋的诗词( 三 )


金猴奋起千钓棒 , 王宇澄清万里埃 。
今日欢呼孙大圣 , 只缘妖雾又重来 。
毛泽东的这首和诗 , 据郭氏说:“我在1962年1月6日在广州看到 , 是康生同志抄示给我的 。
”[1]读了毛泽东的和诗后 , 郭沫若当天即用毛诗的原韵 , 又和了一首:赖有睛空霹雳雷 , 不教白骨聚成堆 。
九天四海澄迷雾 , 八十一番弭大灾 。
僧受折磨知悔恨 , 猪期振奋报涓埃 。
金睛火眼无容赦 , 哪怕妖精亿度来 。
郭氏此诗 , 也经康生转给了毛泽东 。
毛泽东回信说: 和诗好 , 不要“千刀当剐唐僧肉”了 。
对中间派采取了统一战线政策 , 这就好了 。
郭沫若又在《“玉宇澄清万里埃”——读毛主席有关〈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一首七律》一文中说: 看到舞台上的唐僧形象实在使人憎恨 , 觉得也其是值得千刀万剐 。
这种感情 , 我是如实地写在诗里面了 。
“千刀当剐唐僧肉 , 一拔何亏大圣毛” , 这就是我对于把“人妖颠倒是非淆 , 对敌慈悲对友刁”的“唐僧”的判状 。
但对戏里的唐僧这样批判是不大妥当的 。
戏里的唐僧是受了白骨精的欺骗 , 因而把人妖颠倒了 , 把敌友混淆了 。
他是蠢人做出了蠢事 。
在戏的后半 , 白骨精的欺骗当场揭穿时 , 唐僧也就醒悟过来 , 知道悔恨 , 并思念孙悟空 。
……假如颠倒黑白 , 淆乱是非 , 以敌为友 , 以友为敌 , 不是像唐僧那样受了敌人的欺骗 , 而是投降了敌人 , 和敌人一个鼻孔出气 , 那就完全不同了 。
像这样有意地颠倒黑白、淆乱是非的人 , 他本身就是白骨精 , 或者是替白骨精服务的变相妖怪 。
我们就不应该把对于这种人的看法 , 和戏里的唐僧形象等同起来 。
主席的和诗 , 便是从事物的本质上 , 深一层地有分析地来看问题的 。
主席的和诗 , 事实上是改正了我的对于唐僧的偏激的看法 。
总之 , 在对待戏里的唐僧问题上 , 郭沫若的第一首七律认为唐僧 “真是值得千刀万剐”;在读了毛泽东的和诗之后 , 他才深受教育 , 改变了对唐僧的偏激看法 , 懂得“僧是愚氓犹可训” 。
三十年来 , 各种各样的毛泽东诗词注释 , 于此和诗下都是按照郭氏此说来解释的 , 以突出郭沫若的偏激而勇于改过 , 毛泽东的英明而善于诱导 。
但是 , 认真地分析郭沫若的《七律·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原诗 , 人们就会发现上文所引郭沫若对自己诗作的解释是有问题的 , 毛泽东的和诗实质是误解了郭沫若的诗句 , 而 郭氏对自己诗作加以曲解实在是有其苦心 。
以下就此试为论证 。
毛泽东对郭诗的批评 , 主要是针对“千刀当剐唐僧肉”一句而来 。
“当” , 人们都理解为应当 , 认为唐僧 “人妖颠倒是非淆 , 对敌慈悲对友刁” , 所以“真是值得千刀万剐” 。
下句“一拔何亏大圣毛” , 人们都解“何亏”为“何损” , 认为是说拔一根毫毛对孙大圣来说也没有甚麽损失 。
这样理解 , 就每一句来看 , 是可以成立的 。
但将这一联的两句按此义联系起来看 , 就很费解 。
上句说唐僧应当千刀万剐 , 下句就应该赞扬孙大圣 , 为什么却说“一拔何亏大圣毛”?倘若“一拔何亏大圣毛”是说孙大圣打败了妖精 , 救出了唐僧等人 , 并没有遭受多大的损失 , 只不过是拔一毛之劳 , 则这与上句“千刀当剐唐僧肉”的意思实在距离太远 , 与剧情也不类 。
所以 , 以上对这两句的解释是不合理的 , 我们应该另求别解 。
笔者认为 , “千刀当剐唐僧肉”的 “当”应解为“正要”、“将” , 用以表示时间 。
王引之《经传释词》卷六云:“当 , 犹‘将’也 。
”《仪礼·特牲馈食礼》:“佐食当事 , 则户外南面 。
”郑《注》曰:“当事 , 将有事而未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