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供货合同范本5则( 七 )


6.2降价:双方所确定的价格为一段时间内的结算价格当需方发现供方带给的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需方目标价或需方应市场要求需下调配套件价格时需方可要求供方且供方有义务同步下降合同货物的价格 。
6.3最低价保证:需方应向甲方带给货物的成本分析清单以显示货物的成本构成供需方参考 。供方保证带给给需方的产品价格是同期地区最低价 。
6.4及时入帐:当月的供货供方应于货物正式验收合格后在每个月的28号后向需方提交合格发票、需方验收合格单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材料以便需方及时完成财务入帐手续 。结算数量以送货单上双方确认的数量为准 。
6.5付款方式:供方供货后需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天后(具体时间依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支付相应货款 。但供方有义务在付款日前十五天再次向需方确认帐号并提示需方付款供方未履行此义务则需方付款时间可相应顺延一个月 。如需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款的需方无需就此承担任何利息 。
6.6风险抵押金:供方开始供货后供方同意将不低于正常供货三个月货款作为风险抵押金当供方货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不足部分由抵押金补足抵押金不足部分从后续货款中优先补足 。双方解除业务关系后风险抵押金用于支付供方因质量不良或其他原因而造成的赔偿抵押金余额在供方停止供货后得到甲方审批同意6个月后退还乙方 。
第七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7.1保密:供方对需方带给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任何与供货、货物质量有关的-4-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订单数量等)以及任何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与需方相关的任何信息均具有保密义务 。需方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职工及相关协作厂承担相应保密义务 。如有泄密状况发生一经查实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最低50万元以上) 。7.2独占权:供方按照需方提出的要求或技术资料、图纸所生产的零部件只能带给给需方使用 。供方不能将相关产品带给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将按6.3条约定归属于需方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成果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7.3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归属:供方根据需方带给的技术资料、图纸及技术信息开发研制的产品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成果归需方单独所有 。第八条相关模具的选取购买权8.1开模:因履行本合同的需要按照本合同第6.2条约定供方可能会需要制作相关模具供方应向甲方提报相关模具的开模费(费用应受本合同第5.3条约束)并保证其真实性 。8.2模具所有权: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的限制该模具将可能只能用于按需方所下订单货物的生产 。需方支付过开模费的模具的所有权归需方所有 。供方承诺在需方生产必须数量的原材料后(实际数量依开模报价单约定量为准)退回需方全部开模费用 。8.3退模: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