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门人才补助政策,江门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三 )


五、实施本地人才培育计划
(十五)支持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等级 。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正高级、副高级职称,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补贴 。加快职称评审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等用人主体开展职称自主评审,鼓励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畅通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成长渠道 。
(十六)培育市级领军人才 。经评审后,对我市一级、二级、三级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和生产性服务业创业领军人才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创业项目资助,拔尖、优秀、青年创新领军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资助 。
(十七)培育产业精英人才 。结合我市重点发展产业和骨干企业培育工作,培养产业人才,调动产业精英积极性,以税收贡献和个人作用发挥等因素为指标,对AAA、AA级诚信绿卡骨干企业的管理团队,以当年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给予20%-50%不同级别的专项补贴 。
六、实施高技能人才引育计划
(十八)鼓励技能人才岗位成才 。对参加职业技能晋升培训的城乡劳动者实施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每晋升一级职业资格,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和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以及省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最长期限3年 。
(十九)加快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 。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与企业合作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经认定合格的,给予每个基地10万元建设经费补贴 。鼓励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开发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培训课程,每个培训课程项目培训获证人数达500人次以上的,经评估后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补贴 。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江门市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创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打造高技能人才培养“珠西技谷”品牌 。对出资培养国际认证高技能人才的本地企业,经评估认定后给予企业资金资助,资助标准调整为每人1万元(每人只能资助一次) 。
(二十)创新技能人才评价与待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 。支持大中型企业贴近岗位要求、贴近发展需要、贴近科技创新,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 自主设置评价标准和实施考评,并建立岗位技能与待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 。培训获证高技能人数每达30人次,经认定自主评价效果显著的,给予企业3万元补贴;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若符合政策文件规定的,可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