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门人才补助政策,江门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六 )


(三十)鼓励社会力量举荐人才 。对人才中介组织、猎头机构和个人举荐人才的,按人才分类给予适当补贴 。对聘请的“江门引才伯乐”,到我市开展人才工作,给予交通食宿补贴 。经我市各行业知名人士、杰出人才和龙头企业举荐的特殊紧缺人才,可认定为市高层次人才,并享受人才“绿卡”待遇 。
(三十一)建立人才供给基地 。对与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著名高等院校、省级以上科研院所等国内外机构,每年给予不少于10万元工作经费,并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对机构举荐人才突出贡献者给予年度绩效补贴,推动建立稳定的人才供给基地 。
(三十二)建立江门“专家智库” 。选聘国内一流科研院所、咨询机构、行业协会和知名企业的专家人才,组成江门“专家智库” 。充分发挥专家在政策研究、产业规划、项目评审、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引进、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推动作用,为我市制定重大政策、产业规划和引进重点项目、重大科技、高端人才提供咨询指导和论证,举办高层次、高水平论坛 。对专家为我市提供服务的,给予适当工作补贴 。
九、实施人才安心保障计划
(三十三)制定江门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实施意见 。统筹推行高层次人才“绿卡”制度,切实为人才解决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实际问题,为人才在入户、出入境、停居留、医疗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享受人才驿站服务 。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公办幼儿园的,分层次统筹优先安排学位保障就读;申请转学到高中就读的,按与原就读高中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安排入学 。开通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就医治疗快捷服务 。全面放开高校及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凭毕业证书、身份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办理入户,推动人口向主城区集聚 。
(三十四)实施高层次人才安居工程 。高层次人才入住人才公寓,分类、分别减免一定面积的租金 。在我市限购区域内,二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
(三十五)实行人才政策兑现承诺制 。享受我市人才政策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承诺后,采用“先发后审”方式(先发放后审核,诚信加监管),加快人才政策兑现落地,激发人才集聚江门 。
(三十六)建立江门市人才“安居乐业”生态园信息系统 。构建人才数据、政策制定、人才引进、人才服务、人才培养、人才任用、人才交流、人才评价八大标准体系,推动人才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准确掌握我市人才资源的总量、结构、分布和短缺情况,建立健全人才供求分析制度,为人才规划、培养、引进、流动等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撑,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实现人才管理服务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