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范文有没有?( 九 )



教师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范文有没有?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
在学习《教师法》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 。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 。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 。《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 。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 。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 。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 。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 。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 。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