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读后感1000字( 六 )


时间回到1958年,在花了3个星期写完后,本书整整七年都没有出版社愿意出版 。后来一经出版,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星期六评论》说这部小说是:“令人眩晕的旅行见闻”,凯鲁亚克也成了二战后美国“垮掉的一代“的代言人 。青少年们纷纷模仿起他的生活信条,跟着”纷纷垮掉“ 。
在创作《在路上》期间,凯鲁亚克提出了 “自发写作” 方法 。“自发写作”,即任由思绪流动,不事辞藻,不工结构,反情节,无主题,一切随性发挥 。在旅行结束后,在狂野的波普爵士中,靠大量咖啡、烈酒和药物,在精神亢奋中用三个星期地敲出了自己的传世之作《在路上》 。
他觉得打字机换纸会打断自己的思路,标题符号和分行分段打断自己的思路,就把所有的打字纸粘起来,写的时候不做隔行、没有分段,最后的书稿是一幅长达三十六点五公尺的滚动条 。出版之后,杰克·凯鲁亚克一夜成名 。
作者手打稿精神亢奋地用三个星期打出来的文字,和那种谨慎地斟酌字句写出来的文字完全不同,与其说是写出来的,不如说这本书是从杰克·凯鲁亚克的心底喷涌出来的 。他吃了迷幻药经历的东西,吃了迷幻药写出来的东西,也写出了一种迷幻感 。如果文字有速度的话,《在路上》就是高速的,我不知道这种文字的马不停蹄是怎么做到的,读这本书的感觉像跟这群疯子一起在宽阔的、一望无际的大公路上飙车 。风景迎面扑过来,像一把大砍刀砍向你的面门,你还来不及记住什么,它就飞速退到了你的身后,然后新的一切又像你扑过来,你应接不暇,后来就干脆放弃了去记忆和消化那些地名、人名,去记住那些事,那些话 。
凯鲁亚克花了 4 年酝酿、7 年创作、修改,最后用 3 个星期时间狂飙突般一气呵成,背后想要表达什么?政治环境的压抑、信仰缺失的惶恐、对传统文化的反抗、还是对主流价值观的逆反?
这要是被选入中国高中课程当考题怕是会引发一场闹剧,因为作者压根没想表达这么复杂 。精神空虚造成的浑噩,在书中表现为一群年轻人放肆不羁的旅行、吸毒、酗酒、纵欲,反反复复的离开与回归,直至萨尔与迪安的诀别 。即使许多人聚集在一起,也无法逃脱苦闷和消极,那句 “我想念迪安 · 莫里亚蒂” 背后,是难以言说的孤独 。而更可怕的是,萨尔找不到出口 。纵然在路上可以暂时忘却苦恼,然而这旅程一旦达到终点,留给每个人的仍旧是迷茫,即便在书中很多地方,凯鲁亚克都在论述信仰,但实际上留待解决的问题并没有改变:在路上之后,各奔东西的人有该何去何从 。
这么来看,方知古人所云云,“大隐隐于市“的厉害 。解决生活问题的本身,必须在“生活中”解决,而不是“在路上” 。《在路上》出版后,因其离经叛道的主题,也由于凯鲁亚克即兴式的自发性写作手法,招引了少数批评家的抨击 。凯鲁亚克被指责为真正的神经错乱、综合性病症的牺牲者,鼓吹欺骗、犯罪,作品毫无意义,犹如垃圾,等等 。在2020年,我依然不会把这本书推荐给每一个人(虽然在很多背包客,骑行者,去往藏区“朝圣”的都市人背包里会大概率发现这本书) 。我只会把这本书推荐给心智成熟的乐天派,不然你很难消化书中的迷幻和难以掩饰的孤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