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承包合同( 二 )


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林地用于搞工业生产 。
十、承包期内若遇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终止 。林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所限退回乙方承包费,双方互不负其他赔偿责任 。
十一、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该赔偿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经济损失 。
十二、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十三、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 。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本合同由其继承人继续履行 。
十四、[东阳市森林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东资服字(20xx)第003号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书]中的关于本次林地的面积及坐落地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
十五、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于20xx年9月30日收回承包经营权,如甲方继续向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如乙方中标,可按中标价优惠10%承包款 。
十六、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十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林业局、乡政府、村委会各留存一份 。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或签名)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山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____县和平乡吉坂村滑石板山地(四至界限:东起王XX、王XX、杨XX地埂;南至滑石板大沟;西至王XX、王XX、王XX、苟清山地埂;北至路) 。合计30亩山地承包给乙方种植果树(枇杷树) 。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200元,每年共计6000元(面积为30亩),________年共计 1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
四、包费支付方式: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如有土地纠纷,有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解决 。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时,甲方不予负责 。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果用途 。
七、在土地期限内,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和对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并且享受国家林果政策补助(其余所有补助如退耕还林等属于甲方享受) 。同时一切生产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