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区域总经销合同( 四 )


(一)经甲方调查 , 乙方确有以下行为的 , 承担5000至所有保证金违约金 , 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调价或折扣;
2、乙方漏报、虚报、错报销售数据;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 , 擅自与他人进行货品调配;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关闭或擅自停止营业一周以上;
5、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 , 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
(二)经甲方调查 , 乙方确有以下行为的 , 承担5-10万元违约金 , 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
2、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 未经甲方允许将商标、vi、si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 自行制作或使用与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3、降低特许加盟企业的服务质量 , 致使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十、年终返利奖励条款
年终返利为多指标考核 , 兑现时间为第二年3月1日至3月15日 , 以货代款实现 。
1、回款任务达标返利
乙方达到合同期内年度回款指标 , 则全额返利3% , 超标部分返利5% 。
2、准时回款奖
每次准时回款从不拖欠货款 , 接到甲方汇款通知3天内汇出货款 , 以收到货款单传真件时间为准 , 甲方每年评选若干优秀进行物质奖励 。
3、信息反馈及支持配合奖
积极配合特许人(甲方)的市场调查、广告、促销工作 , 及时且准确e-mail(电邮)或传真每周(月)《进销存报表》 , 甲方每年评选若干优秀进行物质奖励 。
4、店铺管理规范奖
店铺装修及货品陈列符合公司vi(视觉识别)标准 , 不经销假冒本公司的产品及同时销售其他公司的产品(竞品) , 不挪用甲方的促销品用于其他品牌 , 支持配合本公司的店铺广告促销活动 , 甲方每年评选若干优秀进行物质奖励 。
十一、订单处罚条款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需要正确填写甲方制定的《意大利劳伦蒂萨皮具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 并由乙方负责人或加盟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 。
2、在整个订单处理过程中 , 双方传真的文件都为合法有效的文件 , 双方应妥善保管 。
十二、货物运输、保险、验收、退换货条款
1、运输:北京市内的运输费由甲方负责 , 北京市以外的托运费及办理托运所需保险费 , 额外包装费等由乙方负责 。
2、保险:甲方按乙方指定托运站发运货品 , 如乙方没有特别申明 , 甲方将代为乙方货品购买全额保险 , 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如因货运站发生意外 , 其过程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或由乙方向货运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