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施工合同(11)


(2)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
。40、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事宜
40.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措施项目费固定不变 。工程结算造价按中标单位的投标总价进行结算,除以下40.2款所述情况外,合同总价均不作调整 。
40.2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
工程变更;
□√
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他情况; □√
其他调整因素:
41、工程变更事件
41.1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由于招标人变更设计和其他完全归责于招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加的,必须有由招标人、中标人及监理单位三方书面确认的工程量或竣工图纸才可作为结算依据,计算出该增减工程的款项后,乘以结算系数即为该增减工程的应付造价 。(注:结算系数=中标总价/预算总价) 。
清单中的数据误差不作调整,由投标者自行考虑 。
49、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49.1结算的程序和时限:

52、合同争议
双方同意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
54、合同份数
54.1提供合同文本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提供 。
54.2合同副本的份数(8),2正6副,双方各执1正3副 。

标准施工合同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