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1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产品分包、转包或转让,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
2.4产品质量:产品的质量、规格、式样、色彩、材质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应质量标准并同时应与甲方书面认可的样品保持完全一致,且不能存在任何质量瑕疵 。
2.5按时交货:乙方同意,如果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该等情况,并承担违约责任和支付因迟延交货给甲造成的实际损失 。
甲方对产品的各项要求,以产品订单为准(详见附件二)甲方在双方书面约定的交货日期前____天向乙方发送仃单,乙方须按订单确定的各项交货条件交付产品 。
2.6未经甲方的预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允许以下事项:
2.6.1为授权范围之外的任何个人或实体制造授权产品或向任何个人或实体销售产品,或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将产品流入市场 。乙方如有以上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6.2对于不合格产品及甲方因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拒的产品的处置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
2.7非独家权利:乙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并未在甲、乙双方间建立任何排他性关系 。
第三条交货与验收
3.1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四条承担付款义务的前提条件是乙方全面交付验收合格的产品并遵守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
3.2对于实际产品与样品不符或存在任何制造或包装方面缺陷的产品,甲方在验货时不予接收,并由乙方承担退还的全部费用 。
3.3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于本合同项下各笔订单确定交货时间和地点交货、
3.4甲方应与乙方交货时在交货地点进行现场验货,并经验收合格后,在入库单(“送货单”)上签字 。甲方在入货后一个月内,对于质量不合格产品,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退货,乙方应予接受,并承担相应责任 。
3.5如果乙方在签约、定作、制造、供货或验收过程中有伪造、欺作、隐瞒主要事实或产品缺陷等行为的,即使甲方向乙方出具了验收合格的证明,该验收合格证明亦不具备任何法律约束力 。
第四条付款
4.1除非本合同第三条另有规定,所有产品的单位购买价,均应视为已经包含了向甲方交付单位产品所适用的所有包装、运输、保险、税款等的费用 。
4.2甲方应于收到同类别产品的全部货物及其发票这两个日期当中较晚日期之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同类别产品的全部货款,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五条乙方的承诺
5.1乙方确认并接受甲方及其组织活动的形象和价值,并同意在提供服务时,均以促进和提升甲方和其组织活动的形象、利益为宗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