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版短期劳动合同( 五 )


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8、全年度绩效考核成绩有四次C级以下(包括C级)或有两次D级者,则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续签的;
2、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
(四)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1、试用期内,生产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普通管理类、技术类员工需提前3日通知对方,高级管理类、研发类员工需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对方;
2、试用期满后,至少需提前30日提交书面申请,并保证完成交接任务,方
可解除劳动合同 。(特殊岗位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需双方协商延长交接时间)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试用期除外);
2、不能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的;
3、不能为员工的休息、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有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言行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的 。
(三)乙方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的赔偿金,包括: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如签订《培训协议》按《培训协议》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乙方违反《保密保证书》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
十、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 。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
十一、如乙方与甲方未解除劳动关系或违反《保密保证书》中约定而进入第三方公司工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即全部经济损失的30%,第三方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全部经济损失的70% 。全部经济损失包括:
(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
赔偿本条第二项的损失时,如甲方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及由于侵权给甲方带来的间接损失(声誉,市场机会等等);并应当承担甲方调查第三方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