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16)


第6条 付款方式
6.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付清 。
备注:
6.2、 本工程装修保修期为12个月 。
第7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7.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的损失 。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 。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
7.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 。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
7.3、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 。
7.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 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
7.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
7.6、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负责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
第8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8.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
8.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
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9条 其它约定
本工程施工内容以《工程预算单》的内容为准,如施工中有增加项目应在单项施工完成后签定项目增减单,按市场价结算 。如报价单中有未施工项目应在工程结算后扣除 。本工程以项目单价为准,数量按实结算 。工程施工时甲方如对施工成品提出修改,由此产生的延误工时及材料损耗费由甲方承担 。
第10条 附则
10.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
10.2、 本合同正本倆份,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叁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 。10.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
第11条 附件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工程预算书
甲方(盖章):xx 乙方(盖章): xxx法定代表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 代理人:xxx 代理人: xxx单位地址:xxx 单位地址:xxx
电话:xxx 电话:xxx 传真: xx传真:xxx
xxx年xx 月xx日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