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屋租赁合同( 九 )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 , 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 , 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 , 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 , 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它情况 。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 , 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 使一方遭受损失的 , 除本合同(8-1)第(4) , 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 , 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
乙方的违约责任
9-1、在租赁期内 ,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 收回该房屋 , 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 , 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 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 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 或损坏房屋 , 且经甲方书面通知 , 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 , 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久租金累计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况 。
9-2、在租凭期限内 , 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及 等费用 , 每逾期一天 , 则应按上述费用的%支付滞纳金 。逾期达 个月以上的 , 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 , 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
9-3、在租赁期限内 ,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 , 中途擅自退租的 , 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 , 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
9-4、租赁期满 , 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 。如乙方逾期归还 , 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违约金 。
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 , 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 , 每逾期一天 , 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逾期天 , 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 。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 ,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 , 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
10-2、在租赁期限内 , 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 , 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 , 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 , 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
10-3、在租赁期限内 , 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 , 擅自解除本合同 , 提前收回该房屋的 , 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 , 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