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屋租赁合同( 五 )


8、因疏于管理出现的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
9、对甲方提出的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 , 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
10、每年上交甲方租赁费  , 签定合同时交纳 。如不按时交纳 , 每天按上交金额的2%交滞纳金 。
三、其它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方若中止合同 , 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对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擅自变更经营内容及项目 , 甲方立即与乙方中止合同 , 而无须再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2、甲方必须保证学校内只允许乙方有权经营本合同中规定的图书、学习资料、报刊杂志 , 音像制品项目 , 否则 , 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经济赔偿 , 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3、合同未尽事宜 ,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
4、本合同一式两份 , 盖章签字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1份 。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 , 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 , 经双方协商一致 , 签订本合同 。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 , 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 , 至年月日收回 。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 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 , 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 , 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 , 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 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
合同期满后 , 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 , 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 , 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 , 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 。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 , 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 , 承租人应积极协助 , 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 , 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 , 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