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屋租赁合同( 四 )


1、终止合同 , 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 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 合同继续履行;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部门履约 , 可不承担违约金 。
第十一条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 , 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 但甲方应负责及时维修 。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 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三条 上述房屋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 , 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
第十四条 以上条款中未尽事项 , 有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 并可增设附加条款 , 或签订补充协议 , 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 , 出租人应到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如为期房租赁 ,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 , 到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预租登记 。待房屋竣工 , 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 , 再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份 , 甲乙双方各持 份 , 房屋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
第十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大门以北房屋予以出租 , 对本校师生经营书店 , 经过竞标 , 由 租赁经营 ,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房屋壹间 。
2、负责房屋及其它设施的维修(非人为因素造成) , 保证水电线路畅通 。
3、不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和卫生等检查 。
二、乙方责任
1、只许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图书、学习资料、报刊、杂志、音像制品、音体美用材、文具 。
2、自觉遵守暂住人口管理规定 , 不得影响甲方师生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
3、违法经营所造成的后果 , 负全部责任 。
4、水电费自理 , 水费每月按 方交纳 。
5、室外宣传张贴内容、样式须报学校批准 。
6、不准在经营场所内外打牌、下棋 , 并保持清洁卫生 。
7、要爱护室内外设施 , 如损坏照价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