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屋租赁合同( 八 )


6-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 , 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 , 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 , 须办妥有关手续后 , 方可进行 。租赁期满 , 根据原书面约定 , 要求恢复原状的 , 乙方必须恢复原状;乙方拆除添置的设备时 , 不得损坏房屋结构 , 经验收认可 , 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
6-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 , 均由甲方负责 。
6-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 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 , 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 。因乙方阻挠房屋所有人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 , 则概由乙方负责 。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 , 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 , 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
转租的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外 ,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 , 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 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但同一间房屋 , 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铺位转租给他人 , 或同时转租给二个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
7-2、乙方转租该房屋 , 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 , 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 , 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 , 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 , 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
7-3、乙方转租该房屋 , 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经本合同甲方签署同意 , 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 , 方可生效 。
7-4、乙方转租该房屋 , 甲方可从转租租金中获得收益 , 具体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订书面协议商定 。
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 , 非下列情况之一的 , 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 , 经双方协商一致 , 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 , 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 , 且中断期一次超过天 , 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 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天内 , 乙方未予以纠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