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施工合同( 三 )


6.2.9施工期间如发生现场签证,乙方应在现场事实发生日起的7天内,报监理、甲方项目代表,签证要按甲方要求格式详细填写签证事件的时间、原因、内容、数量等内容,否则不予办理 。乙方报送的签证必须经过乙方派驻现场代表、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认加盖公章,并经监理、甲方派驻现场代表签认后经甲方相关人员审核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生效 。逾期未办理现场签证的视为乙方放弃签证权力,对于格式不对、内容不全、签字签章不齐全的签证不作为结算依据 。(1)所有发生签证变更的工程,要在变更(指令单)内容施工完工后,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时限内提报签证资料 。(2)、施工单位上报签证申请的流程
施工单位在上报签证申请时,须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上报,并附上初步预算或工程量清单,列出计算稿,并画出草图 。①如原合同中有单价约定的,按原单价计算 。
②如无合同或无单价约定的,无合同的要在事前约定结算方式,有合同的则执行合同签证结算办法,包括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 。③如果是由设计变更引起的现场签证,需附上设计变更单,且在设计变更审批过程中已经对签证费用进行过计算确定的,施工单位不需重新计算 。
(3)、签证内容实施前承包人编制预算费用向发包人申报,承包人在现场签证内容完工后7日内提交签证报告及相关资料,详细描述所完成的工作内容、技术标准以及进行下一步计量工作所需要的准确资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该签证的结算要求 。承包人不得在签证工程未完工前要求办完签证,若承包人要求对变更签证在未完工或未开始前必须办完签证,才能施工或拒绝施工的,造成的工期及一切费用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并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承担违约金 。发包人也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完成,同时以实际发生额的200%从总包单位工程款中扣除,无需承包人认可 。单项变更、签证在1000元以内的,视为已包含在其他子目中,不予办理签证 。
(4)、如属隐蔽工程,承包人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经监理、发包人签字确认,签证单中必须附隐蔽前的照片,隐蔽照片的拍摄承包人需及时联系告知发包人,由发包人组织工程部、成本管理部等共同复核实施,隐蔽工程的签证及图片资料需经发包方工程部、成本管理部等相关部门授权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否则该部位签证工作内容不予认可 。
(5)、所有变更与签证单,应使用发包人指定的格式;否则不予以审批与结算 。
(6)、承包人编制并提交签证变更报价书,报价书须符合以下要求:
A承包人在发包人确认相关施工事实情况后的7天内编制并提交签证变更报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