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施工合同( 四 )


B承包人不及时估价并报发包人超过约定期限的,发包人将不予结算 。
C承包人出具的要求发包人结算价款的签证单,如果没有发包人工商局备案的公司公章盖章及集团董事长签批,发包人不予结算费用 。
D签证单必须编号,编号格式由发包人现场工程师统一制定 。E按“一单一事”的原则编制现场签证单 。
F签证单原件一式六份,承包人保留二份,发包人四份 。G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提交的签证变更报价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可靠 。经核实,如发现承包人的签证变更报价资料有意弄虚作假,则该份签证变更报价资料发包人不再认可、办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H签证变更报价与发包人初审价误差在10%以上时,由发包人扣减该份签证变更资料初审价的5%价款 。(7)、发包人审核签证变更报价书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编制的签证变更报价书首先审核工程量等资料,签证变更价款在竣工验收备案后与结算一并最终审核确认 。
6.2.10若因为乙方施工原因或施工安全、质量等问题造成索赔或损失(包括返工等),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并全额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 。
6.2.11服从甲方现场施工进度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开展施工工作,配合总包单位及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且不得影响施工进度 。
6.2.12本合同项下所有工程资料及竣工资料由乙方负责制作,并协助甲方资料员完备有关的资料 。工程完工后,办理竣工资料送甲方存查 。
6.2.13乙方施工前需报施工组织设计(包含安全监督协议)、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经监理及甲方审批后方可施工 。6.2.14开工后,乙方需派专人跟进现场土建施工进度,及时组织穿插施工,配合土建施工进度 。
【园林景观施工合同】6.2.15本合同造价中已经包含乙方施工生产和生活用水、用电及用房等费用,施工生产和生活用水、用电及用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费用索赔 。6.2.16工程竣工未正式向甲方移交前,施工材料及成品发生的损坏、丢失等,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或重新提供 。6.2.17做好施工场地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
6.2.18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日历天内撤离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若工完场不清,视为乙方违约,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 。
6.2.19若因为乙方原因或施工质量等问题造成购房业主等的索赔,由乙方承担全部施工责任并全额赔偿相应的损失费用 。6.2.20施工期间,乙方应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费用 。
七、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7.1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