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三 )


3、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等其他条款,并约定,违约所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
①服务期是指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 。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约定,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
②保守秘密或竞业限制是指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 。
二、合同填写规范:
1、签约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协商确定其权利和义务 。
2、合同中空白之处内容的填写应符合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一致后再填入相关内容 。所填内容不得涂改 。不得隐瞒或欺骗 。
3、《劳动合同书》相关内容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晰,用词准确,对不用之处或空格应写无或用粗实线划去 。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双方均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
第十四条 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
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及变更规范
一、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履约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 。对违规情况及时纠正并以书面方式记录,列入相关档案 。
二、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时,应以书面形式载明变更的内容、日期,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 。公司持有的应随原合同一起存档 。
第五章 劳动合同续签规范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将《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附件三)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签手续 。
第十七条 续签劳动合同时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三十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书面了解员工本人及所在部门意向 。
二、员工本人同意续签的,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结合员工工作部门意见及日常考核情况报呈分管领导和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 。
三、经公司负责人审批同意续签的,办理续签劳动合同,双方盖章签字 。
四、公司负责人审批不再续签的,给予书面通知 。
五、续签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
第六章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第十八条 协商解除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书》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时,签约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