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四 )


第二十条 出现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几种情形,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作业规范
一、公司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因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
二、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后,由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员工离职证明》(见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附件四) 。
第七章 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合同期满员工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按双方合同约定及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执行 。对涉及服务期及竞业限制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服务期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 。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三条 公司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员工予以经济补偿 。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XXXXXXX公司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合法的劳动关系 。
第三条、合同签署权限
一、董事会负责与其直接任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
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主任代表公司与除上条之外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
三、劳动合同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及存档 。
第四条、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分为主件与附件两部分 。主件为《劳动合同书》,附件为因参加培训学习等原因签订的有关协议书等 。
第五条、签订时间
一、在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与其签订《试用协议》(附件一) 。试用期通常为3至6个月,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试用期可提前结束 。
二、根据岗位性质差异,试用采用在岗试用和项目试用两种形式 。其中,项目试用是指由拟被聘用人员直接参与到公司的项目中去,在项目中对其能力等进行直接的先期考察,尽量避免公司的雇佣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