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的读后感写法怎么样?(12)


46 --- 以做出怎样的法律制裁呢?《西窗法雨》中有一篇随笔题为“死刑的存废” , 说的正是社会上激烈讨论的问题 。在我们的观念里 , 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 , 我们认为这是恶有恶报 , 认为这很公平 。但说到底 , 刑法的本质是要引起罪犯内心的忏悔 , 使之回归社会 , 重新做人 。剥夺罪犯性命的死刑显然违反了刑法的本质 。人死了又如 何重新做人?也许有人要说 , 每一个死刑的判定都是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的 , 是正义的 。难道程序正义便代表着结果正义吗?看看自两千多年前的汉代就有的死刑错案吧 , 面对那么多无辜在死刑中丧命的亡 魂 , 你还能说出正义二字吗?
我们都知道:刑罚是一种最严厉的法律制裁 , 它不仅可以剥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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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人的财产权与政治权 , 还可以限制或者有期、无限期地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 , 甚至可以剥夺犯罪人的生命 。而其他法律措施绝对排除对生命的剥
48 --- 要处刑时 , 可以考虑免除法律制裁;在需要使用法律制裁的情况下 , 首先要考虑法律制裁目的的需要 , 即对社会的警戒作用;其次考虑报应的要求 , 以报应的标准限定法律制裁的程度 , 从而达到甚刑、轻刑以适应人文和谐的目的 。
①《西窗法雨》第93、94页 。
②《西窗法雨》第125、126页 。
③《西窗法雨》第123、124页 。
④《西窗法雨》第27、28页 。
结语
对于《西窗法雨》 , 我非常赞同黄树森先生的评价:我愿将全书归纳为:一袭纵横捭阖下的法趣谈 , 一阖学养驳杂下的法议论 , 一掬情感积淀下的法情结 。灵动 , 缜密 , 成熟 , 读之 , 感到一种法理精神的欢愉洗礼 , 一种法理智慧的痛快淋浴 。
法律只有恒久的问题 , 没有终结的答案——这是我看完《西窗法雨》后最大的体会 。永恒的只是问题 , 而不是答案 。但我们不必沮丧 , 刘星先生认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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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的读后感写法怎么样?


最近这几天 , 我阅读了一本名叫《窗边的小豆豆》的书 。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位名叫小豆豆的小姑娘 , 刚刚还是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 , 就被一所学校退过学了 , 她妈妈又帮她找了一所名叫巴学园的学校 , 在那里经过校长小林先生独特的教育方法 , 以及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爱护下 , 小豆豆从一个问题少年 , 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好孩子 , 并奠定了她一生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