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的读后感写法怎么样?( 九 )


在《法理学》的“法治与法治国家概述”中有这么一段话:“只要法律已经规定 , 任何人与组织不得以任何正当或不正当的目的去违背法律规则 , 而只能遵照执行 。无论发生什么具体情况 , 甚至是法律本身发生不正当的情况 , 也要依法办事在法律面前 , 只有严 格遵循才是正当的 。”由此可见 , 法律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要遵守的 。另外 , 在“为什么要遵守法律?”一文中刘星先生也谈到了对于法律为什么要去遵守的问题 。从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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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看“善良违法”一文中的另外一个案例 , 英国威尔士当地居民因为对电视台节目安排的不满而拒绝缴纳电视费 , 电视台则将居民告到法院并取得胜诉 , 但居民却宁愿接受法律的处罚也要继续拒交电视费 。这又如何处理呢?他们是公然违法呀!这种方法可行吗?有人会说 , 不行 , 他们认为 , 对于法律 , 不论觉得怎样不好 , 都应该遵守 , 有啥意见完全可以用舆论方式通过法律允许的途径向政府反映 , 那种违法行为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道德上都不应得到赞许 。在我们脑海里这种说法是最容易接受的 。但仔细想想 , 也许在法律上这些居民的违法行为是不应赞许的;但在道德和政治上 , 却是可以赞许的 。因为他们没有使用暴力 , 他们完全有勇气接受法律的制裁 。而且 , 他们的行为实在非常有益地已略微刺激的方式去提醒政府考虑自己的法律政策 , 这完全有利于法律的修正与改革 。他们是善良违法呀!
至此 , 我对于法律的遵与违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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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根到底 , 对于学法的人来说 , 最大的无奈莫过于做一道法律的单项选择题 。无论选择了哪个 , 都是对心灵的背叛 。要么背叛良知 , 要么背叛正义 。苏格拉底正是背叛了自己的道德上的良知而维护了法律上的正义;英国威尔士当地居民则背叛了法律上的正义而维护了自己道德上的良知 。那身为法律人的我们是否更应该理智地看问题 , 将道德与法律分开呢?如若不能将道德与法律分开 , 我们是否将会深陷 在情与理中不能自拔呢?但将法律道德化又是法律的一种倒退还是升华呢?也许我们学法的价值便在于寻求法律与道德的衡平吧!而法律遵与违的平衡也就在于法律与道德的衡平吧!
作为法律人 , 理智要求我们看到的不再是个体主义 , 而是衡平 , 当他们之间存在矛盾时我们要随时调整道德和法律的砝码 , 将损害减小到最低程度 , 甚至为此而牺牲一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