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感2500字 正义论读后感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 , 自1971年问世后 , 在西方国家引起了广泛重视 , 被视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政治哲学、法学和道德哲学中最重要的著作之一 。该书出版之后 , 受到热烈讨论 , 被列为不少大学课程的必读书籍之一 。由它引发的各类争鸣或研讨文章 , 更是汗牛充栋 , 目不暇接 。美国著名的政治学者罗伯特达尔表示:罗尔斯的著作在英语国家立即被承认是对政治哲学的一个根本性的贡献 。〈正义论〉一书之所以能起到如石击水的效应 , 关键在于它打破了西方政治哲学万马齐喑的冷清局面 。西方政治哲学的衰落已是众所周知 , 专攻政治理论的学者爱麦伯恩斯说:在政治学说的阳光下没有多少新东西 。这充分证明了西方传统思辨方法构筑的理论体系的困境 。罗尔斯的〈正义论〉一书则以其独特性和思辨性令人耳目一新 。”以上引自〈正义论〉的序 。约翰罗尔斯(JohnRawls1921-) , 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 , 1921年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 , 1943年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 , 1950年在该校获博士学位 , 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年)、康奈尔大学(1953-1959年)、麻省理性工学院(1960-1962年)和哈佛大学(1962-)任教 , 现为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 。〈正义论〉一书是罗尔斯积近二十年的努力思考的一部心血之作 , 它集罗尔斯思想之大成 , 把罗尔斯十多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中表达的思想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条理一贯的体系——即一种继承西方契约论的传统 , 试图代替现行功利主义的、有关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理论 。有评论称〈正义论〉一书产生如此广泛的影响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是罗尔斯所研究的社会正义问题涉及到广泛的领域 。他是作为一个哲学家从道德的角度来研究社会的基本结构的 , 即研究社会基本结构在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决定社会合理的利益或负担之划分方面的正义问题 。然而由于这一对象的性质 , 他在学科上就必然要涉及到伦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许多领域 , 而且 , 他所研究的问题又关系到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切身利益 , 因此 , 他的讨论就不仅仅为伦理学 , 而且为其它一些学术领域的学者所注目 , 甚至为一般公众所关心 。”“美国社会处在一种危机之中 , 处在一个亟须调整关系的关口 , 而罗尔斯〈正义论〉中所探讨的平等自由、公正机会、分配份额、差别原则等问题 , 恰以一种理论的方式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推荐或期望 。照罗尔斯的说法 , 他的理论是理想性质的 , 不涉及任何现实的制度和政策 , 探讨范围仅限于一种‘法律被严格服从的状况’ , 限于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 , 因而他的理论又被人称为一种乌托邦理论 。但是 , 这并不是那种老式的、真诚幻想和期盼的乌托邦理论 , 而宁可说是一种证明方式和标准 , 一种想为非理想的正义理论带给基础的尝试 。罗尔斯认为 , 正义论可分成两部分 , 第一部分即理想部分 , 确立了那些在有利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