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买卖合同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本次废旧钢材买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
1、废旧钢材预计重量为吨,作为废旧钢材处理,甲方不出具钢材合格证明,若违规使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2、根据协商结果,乙方按照协商价格/吨购买本批废旧钢材,预收押金元,(大写: ),结算时以实际过磅数量及协商价格计算并结清一车走一车,预收押金在现场废旧钢材运输完,最后一车根据实际过磅数量一次性退还乙方超出部分数量现金 。
3、乙方在签订协议后一日内按约定将押金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待押金到帐后,方可提货 。如果中途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视为违约,如违约,预收押金不予退还 。
4、废旧钢材交货地点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暖水乡老街 。
5、运输、拆、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乙方必须在交清本协议规定的废旧钢材预收款后 日内运走所有本协议所规定的废旧钢材 。
6、废旧钢材以甲方指定电子秤过磅数量为准,如在货物称重过程中发现乙方存在舞弊现象,报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视为违约,如违约,立即清场且押金不予退还 。
7、在废旧钢材的运输、拆、装、卸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拆、装、卸、运输 。乙方所雇佣的人员必须拥有相应资质,如果因违反国家关于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8、乙方应遵守一切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交警和城管人员管理,并承担处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费用 。
9、乙方将所有废旧钢材运输完后,双方结清全部货款,甲方依据过磅总数量给乙方开具收据 。
10、其他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
1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项结清之后失效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钢材买卖合同


卖方: 合同编号: 买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和买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卖方向买方供货的相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单价以双方确定的基价价格为( )或市场价,以当日送货为准 。
第三条:结算量以买方实际收到钢材料量为准 。
第四条:质量标准:G701-1997,GB1499.2-20.(以项目部开出的收据为) 。
第五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调剂及期限:按国家标准,如出现不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卖方承担 。卖方在交货时出具相应厂家的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