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合同(14)


第八章 教育与培训
第二十八条 公司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 。公司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的教育及培训 。
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
第九章 纪律与奖惩
第二十九条 公司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 。
公司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
第三十条 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留厂等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可以开除 。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公司作出决定 。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 。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 。
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
第十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 )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2)制定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
(3)公司因生产经营管理不善而停产、转产、破产或面临破产边缘,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
(4)因出现不可抗力,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完全履行;
(5)其他约定的事项 。
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当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由原订立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代表人签字 。
第十一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二章 监 督 检 查
第三十四条 为保证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 。
本合同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
第十三章 期限和变更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 。
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 。新合同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 。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