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合同(31)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一般不予变更劳动合同 。甲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
第八条 甲、乙双方按照《办法》解除对方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乙方被辞退、除名、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判刑,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对方 。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赔偿标准和办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遵照执行 。
第九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从领取病假工资的次月起,按其工龄长短,给予3-18个月的医疗期 。医疗期满,因病治疗需要延长医疗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可适当延长 。乙方医疗期满后,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发给乙方标准工资3-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
第十条 按照《办法》正常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须按乙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本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其他情况不予发放 。
第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一般不得调动(转移)工作单位 。由于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动(转移)工作单位的,甲方负责按原身份介绍,并解除劳动合同,不发放生活补助费 。
第十二条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向有关部门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提供劳动报酬、工资性补贴和口粮补助等;乙方在甲方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退休或待业后,也要享受相应的待遇 。
第十三条 乙方也要向有关部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国家规定的各种费用 。
第十四条 甲方制定的厂规厂纪、店规店纪为本合同附加条款 。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和劳动部门各存_________份 。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如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不服时,可依照法律程序,向当地人法院起诉 。
第十七条 其他
_________ 。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集体劳动合同


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_________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为了进一步明确和保障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职工的合法的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的秩序,巩固和发展稳定的和谐的劳动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的情况,经企业方的代表和职工方的代表平等的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