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二 )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 不能从事原工作了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 仍不能胜任工作 。
第十三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 解除劳动合同 。
第十四条 乙解除本合同 , 应当提前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
第十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 , 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 件的 。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 , 按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七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 , 甲、乙双方各一份 。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劳务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 。
第一条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 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 经双方协商同意 , 可续签劳动合同 。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
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 , 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
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 , 由于乙方不遵守交通规则
而发生的车辆违章违纪和车辆碰撞等交通事故 , 均由乙方本人负责 , 甲方不承担责任 。
乙方在工作期间每天对车辆进行保养、擦洗;每天对车辆进行检查 , 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再行驶 。绝不带病上道 。
乙方不得将车用于甲方工作之外的任何目的 , 不得未经甲方领导允许随意将车借给其他人员驾驶或使用 。
乙方每日下班前须将车辆开回甲方公司院内 , 未经允许不得将车停放于其他地方 , 如违反规定而导致车辆受损或遗失 , 责任由乙方负责 。
乙方车辆燃油损耗应控制在甲方要求的标准范围内(升/百公里) , 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
第五条工作时间:
实行一周五天工作制 , 国家法定休息日如需加班 , 补助按第六条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