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三 )


第六条工作报酬及福利待遇
甲方于每月随单位工作人员发放工资 , 以现金或打卡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其中 , 合同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元 。
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 确定的工资标准中已包含单位负担按规定缴纳的社保部分,由乙方自行向属地保险机构缴纳 。
国务院规定的法定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甲方付给乙方适当的的工资补助(双方协商为元/日).
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餐补和免费集体宿舍.
第七条下列费用 ,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合格票据另行支付:
(1)过路、过桥费(2)燃油费(3)停车费(4)汽车的保养、正常的机损维修及年审费用(5)车辆年度各项税费、杂费(6)司机市外出差当日在外住宿的长途出差食宿补贴
第八条劳动纪律
1、甲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
2、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
3、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 并自觉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
4、乙方在工作中 , 应坚守岗位 , 严格履行职责 。
5、乙方在合同期内如有舞弊行为(如报虚帐,弄虚作假等),甲方一旦有确凿证据,可凭此合同向甲方索赔10000元;
6、乙方在工作时间因故请假 , 必须提前书面申请,待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视为旷工,旷工扣工资为50元/日.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不服从工作安排或特殊任务调遣的;因工作时玩忽职守、违章驾驶发生重大事故的 , 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2、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 , 经常迟到早退 , 教育不改或不胜任工作岗位的 , 甲方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甲方(公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劳务合同


聘用单位:(以下为甲方)
受聘人员: (以下为乙方) 身份证号码:
xx幼儿园因工作需要 , 聘用为本园 班幼儿教师 , 担任教育教学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 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聘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二、聘用单位应履行如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