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供货合同( 五 )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手机供货合同


订 货 合 同
购货单位:秦皇岛市海港区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称甲方 供货单位:抚宁县德达粉煤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乙方
兹因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货品 , 经双方协商一致条款如下:
1、货品名称数量及规格:
页岩烧结普通砖规格: 240mm×115mm×53mm数量:280000块单价:0.35元金额:98000元
2、交货期限:2010年5月25日——2010年6月10日
3、本合同一式贰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2010年4月30日
证明
秦皇岛市海港区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博维逸龙廷小区工地页岩烧结普通砖由我公司购进 , 数量为贰拾捌万块 。特此证明!
抚宁县德达粉煤灰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7月22日
经双方协商 , 达成如下协议:
一、交货地点、时间:山海关锅炉房工地 , 送货时间根据工地需要 。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为汽车运输 , 运输费用及卸车费用全部由供方
承担 。
三、验收标准: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根据实际送货数量结算 , 货全部送完货款全部结清 。
五、违约责任:如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 , 协商解、决 , 
解决不成的 , 可依法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
七、其它约定事项:货款结清后合同无效 。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签字盖章后生效 。
供货证明
海港六建承建的山海人家3#、6#住宅楼所用的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13m3)由我公司提供 。
特此证明
秦皇岛太瑞保能建材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8日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本着公平合作 , 互惠互利的原则 , 甲乙双方就手机供货签订如下协议 。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的手机在未售出前如出故障则应该及时更换 。
2、 甲方提供的手机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提供手机售后三包服务 , 如因手机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 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
3、 甲方在乙方提出手机需求后 , 48小时内向乙方提供协议手机 , 超出时间造成乙方不能及时向客户交货的 , 损失由甲方承担 。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已售手机的购机款按附件商定价格一周结算一次 , 支付给甲方 。
2、 协议终止后 , 乙方退还甲方提供的手机 , 如出现丢失或损坏 , 乙方按不高于手机的价格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