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十 )


业主(委托人)签名: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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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乙方在签定本协议之前 , 已充分了解甲方提供的所购标的物的.《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之样本 , 并无异议 。
甲方开发建设的仁恒江湾城×项目 ,  已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 , 并领取宁房销第 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经协商一致 , 就乙方向甲方认购商品房事宜 , 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认购×幢×室 , 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
二、乙方认购的该房屋单价为 元/平方米 , 总房款为(大写) 元(¥ 元)
付款方式:
1、 按揭付款方式:乙方于15日内向甲方支付不少于总房价30%的房款 , 余款由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支付 。
2、 一次性付款: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总房款计 元 。
三、乙方同意签定本协议时 , 支付定金人民币 伍万 元 , 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担保 。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后 , 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
四、甲乙双方商定 , 甲乙双方应于 年 月 日前签定《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契约》 。
五、在本协议的第四条约定的预定期限内 , 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 , 甲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的 , 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的 , 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
六、甲乙双方在签定本协议后 , 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前 , 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权利的 , 乙方有权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 , 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 ,  乙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的 , 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
1、甲方未遵守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
2、甲方在认购期间 , 将乙方认购的房屋另售他人的;
3、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定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查封等事实的 。
八、甲乙双方在遵守上述条款基础上 , 补充如下约定:
(一)按揭付款:1、乙方按银行要求及时提供合法完整的申请资料;2、按甲方和银行通知的时间办理贷款手续;3、因乙方原因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 , 则乙方应另行筹款按时支付购房款 , 逾期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 处理方式详见所购标的物的《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之样本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