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合同

劳务发包人:
劳务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
一、劳务承包工作对象及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质量标准: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
二、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为: 天 。
三、劳务价款
1、本工程的劳务价款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根据20x年《 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清单计算,采用人工定额基价为 37元/工日 , 取机械费定额总价的 50%。
2、劳务价款的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 30000 元;
(2)进度款支付:
每月根据本月完成的工程量计算价款, 支付 本月完成价款的60% ;
(3)最终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劳务结算总价款,支付至 劳务结算总价款的95% ;劳务结算总价款的5% 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期(竣工验收起一年)满后7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
四、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施工图纸、补充协议);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合同 。
五、图纸
劳务发包人应在劳务承包人现场开工 3 天前,向劳务承包人提供图纸 2 套 。六、劳务发包人义务
1、成立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劳务承包人进行交底;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发包人应完成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施工前向劳务承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
(2)在施工前完成水、电、通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施工前向劳务承包人提供相应的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施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承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6)在施工前向劳务承包人提供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满足生产生活要求 ,劳务承包人对其设施进行妥善保管;
3、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4、及时提供相应的施工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5、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劳务承包人支付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