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合同( 四 )


2)、乙方按设计图纸、文件及相关规范编制施工方案,报监理、甲方审批 。
3)、按设计文件,变更联系单、规范、操作规程严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
4)、所需资料由乙方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乙方应向相关单位提交符合其要求的工程竣工资料,并配合总包单位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
5)、提供智能化蓝图六份 。
6)、乙方施工人员住宿自行解决 。
六、工程期限:
工程完成期限:根据总包方的进度计划,满足总包方的整体工程进度 。按照总包竣工日期完成智能化工程 。非不可抗拒或甲方原因,工期不得延误 。
七、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所有设备正常试运行30天后,由乙方书面通知监理和甲方,并提交完整的工程资料,由监理、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由监理、甲方向乙方签发《工程验收合格确认书》 。
2.满足竣工备案验收 。
八、工程合同造价、付款方式:
1、工程合同暂定总价为:
2、付款方式:
1)室内粉刷全部完成支付暂定总价的20%;
2)主要设备到场后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支付暂定总价的35%;扣除总包配合费2%,实际支付总价的33%;
3)所有设备正常运行30天后,由监理、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由监理、甲方向乙方签发《工程验收合格确认书》,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4)剩余结算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扣除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后返还 。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交甲方审核后支付工程款 。
4、智能化工程由甲方指定分包给乙方,纳入总包管理 。总包配套服务费为本分包工程暂定总价的2%,由甲方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通过甲方、监理验收后)代扣,总包方不再收取乙方的任何其他费用 。
5、因部分非乙方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按下列方法计算:合同中已有单价的,按合同中已有单价增减;新增加工程内容:由乙方提出单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记取材料费 。
九、履约保证金
1、乙方承诺为确保甲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卫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方的有关制度,自愿交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金额为暂定总价的5%。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并以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出具的收据为准,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队伍进场施工前一次性交清,待乙方承包的工程竣工验收后,由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全部退还 。
2、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或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外,还同意将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