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需要什么手续,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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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户口迁出要什么手续户口迁出要的手续: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9、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本人不去可代办,代办人应为原籍户内成员中的成年人才可以,需要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出地派出所审查符合后,开具户口迁移证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 , 注销户口 。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 , 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 , 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
【户口迁出需要什么手续,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户口迁出需要什么手续,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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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户口迁出要什么手续【法律分析】:首先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在获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在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后,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资料 , 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有的是分县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由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然后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最后,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进行入户 。
(一)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 , 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 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
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
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
(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 , 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