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房屋租赁合同(15)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出租房屋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及设施完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 。如甲方出租房屋有安全隐患或者经房屋鉴定专业机构鉴定不能满足乙方改造为酒店使用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也可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根据自身使用要求对租用房屋进行加固和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对该房屋应定期进行检查、养护时,应提前叁日通知乙方 。检查维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避免对乙方使用该房屋造成影响 。
6.4甲方为保证乙方对该租赁房屋建筑装饰的设计和改建工作顺利进行,甲方同意提供租赁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建筑、结构、水、电、暖、气等各专业竣工图纸,以及历年来建筑改建、扩建、拆除等情况的相关图纸和资料 。乙方应在工程改造完成后将改建图纸交甲方存档 。如果甲方未能及时提供附件所列文件导致乙方工期延迟的,甲方同意免租期顺延,如果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同意赔偿;对因乙方超标排放污水、烟尘、噪音而引起的罚款、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 。
6.5在乙方装修和经营期间,涉及与周边居民或相邻各方投诉矛盾的,则甲方应当负责平息有关纠纷和协调周边关系,保证乙方工作顺利进行不因此而蒙受损失 。
6.6乙方办理消防、环保、工商等相关手续时,甲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
6.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房屋所在大楼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并以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为前提 。
七、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10日内返还该房屋 。
7.2乙方返还房屋应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期间乙方所做的装修无须复原,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 。乙方装修所添置的可以分离的设施、设备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处置权 。
八、 转租、转让、交换和抵押
8.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经营需要出租客房或转租部分场所;同意乙方因经营需要将该房屋全部转租给乙方的关联方(指与乙方有直接、间接股权投资或特许品牌授权关系),甲方同意配合办理与该关联方的相关租赁手续;如整体转租给非关联方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乙方在该租赁房屋所在地已经或将要设立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本合同承租主体自动变更为该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甲方开具发票及支付租金都以该子公司和分公司名称为准 。
8.2租赁期间,甲方抵押该房屋,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并保证抵押权人认可本租赁合同内容,不影响乙方的承租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