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车谋杀案》读后感怎么写?( 八 )


【《东方快车谋杀案》读后感怎么写?】这本书和《无人生还》一样站在另一个角度诠释“正义”,法律无法定义所有的罪恶,法律也无法使所有的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有人含冤而死,有人妻离子散,有人终其一生都无法走出阴影,而犯罪者却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或者只是受到了很轻的刑罚,那么活着的人,受害者的亲人、朋友、知己,该如何自处,情何以堪?这两本书都出于一种基本的构思,那就是,法律无法制裁的,自有人来维持道义 。谁有资格代替法律来惩罚所谓的“凶手”和“坏人”,或者说,是否真的有人有这种资格,而做这件事的人,是否也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公序良俗,毕竟,这人世间真的是没有绝对的正义,历史的洪流里夹杂了多少冤屈就夹杂了多少不公,而用道义代替法律,只会衍生出更多的不道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