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十九世纪苏州城的新兴工商业团体读后感精选( 四 )


本书写作流畅,作者善于采用社会学方法提取相关概念,来对经济史分层研究 。写作不蔓不枝,不存在太多的经济学术语 。实在是一部通俗的研究会馆和公所作为工商业团体的上乘之作 。
《十八、十九世纪苏州城的新兴工商业团体》读后感(四):清代苏州新兴工商业团体的实相
明代清时代的苏州,工商发达,百业兴旺,逐渐形成了许多工商业团体,代表了这一时期中国同类团体最先进的形态 。这些工商业团体在19世纪末逐渐吸引了西方学者的关注,国内学者对此涉足不多 。西方学者多以欧洲历史上的Gild(行会)作为研究上的参考架构,深刻影响到其后日本与中国学者的相关研究 。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伴随对“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论战,国内学者对这一主题展开了大量研究,提出了许多不同的主张 。邱澎生是台湾大学历史学博士,曾任职中研院史语所与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他研究明清经济法制与物质文化史,希望能藉由探究明清市场演化与商业法律等课题,更细致地理解近代中国历史变迁及其在全球史的意义 。《十八、十九世纪苏州城的新兴工商业团体》作为其早期作品,也反映了其一以贯之的学术旨趣 。
本书以狭义的苏州,即限于吴、长州、元和三县的苏州城为研究对象 。借助前人研究,并依靠新发现的碑刻,书中尽可能地展现了十八、十九世纪苏州城的新兴工商业团体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这一时期的苏州新兴工商业团体多以“会馆”“公所”为名,计有48所“公所”、149所“会所”,它们与此前唐末的“社”,宋代的“行”等相比有很大差异,同时兼具“自发性”“常设性”“合法性”,反映了工商业从业者力量的崛起 。这些团体大多具有“同业性”,就其结社动机而言,大体可以分为宗教情绪类、互助情感类、经济利益类 。由于经济利益类最为复杂,书中对此考察也最为仔细,并识别出至少四种不同的经济动机——特许商联合禁止非法业者入市、批发商联合对中间商进行集体谈判、包买商或大作坊坊主联合对劳工进行集体抗衡、部分行业工商业者联合建立寡占市场 。以往很多论者一味比附西方的行会,强调中国这些传统工商团体与之无异,其结社动机在限制自由竞争,而通过书中这一细致梳理,可以发现只有两种经济动机与限制自由竞争有关,从而证明旧说犯有以偏概全的错误 。相应的,这类团体既然不足以妨碍市场竞争,也就并非阻碍中国经济成长的制度性因素 。
在作者看来,这类团体存在的意义并非其与经济成长的关系,而是其对政府政令的影响,以及由此反映出的社会结构中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之间关系的变化 。书中认为,十六世纪以后逐渐抬头的新兴工商业团体,为社会权力注入了成长的催化剂,许多工商业者的个人利益被整合进了这类社会组织,而这些组织发挥了维护成员利益的组织力量,强化了社会权力,在多方面影响到当时的社会结构 。比较有趣的是,这些工商业团体并未像欧洲城市中产阶级一样发起革命以获取国家权力,书中认为这是因为十六世纪以后工商业者政治地位解放(如17世纪黄宗羲就有“工商皆本”的看法),明清时代的工商业者可以透过科举或捐纳的正式渠道,直接进入政府组织,分享国家权力,另一方面,他们也在日常则通过结社阻抗国家权力的可能欺凌,这使得他们无需突破原有政治架构,这也验证了许倬云关于中国的国家与社会长期处于均势状态的提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