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方法论读后感1000字( 五 )


韦伯认为,人的行动或社会行动包含两个基本因素:动机与目的 。在他看来,相同的情形可以具有不同的动机,从动机理解人的行为是困难的 。因此,他更多主张从目的出发,人们对于目标的意识越明确,就越是趋向选择适当的手段 。人的社会行动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目的合理性的行动理想类型,这有助于研究者的理解 。
然而,理解之所以需要乃在于文化事件意义的独特性,目的合理性行动所带来的有效便捷性与理解对特殊性的追求形成矛盾 。因此,社会学者的理解总是相对的,主观的,目的合理性的理想类型效用也是有限的 。
一般性:理想类型
韦伯秉承了李凯尔特的思想,认为社会科学的任务是要获得关于具有完全特殊性质的文化现象的知识,任何一般化的概念都无法用来完成这个具体任务 。社会科学不排斥一般概念,但一般概念只是个别性的手段 。
但是,韦伯认为要想社会学成为真正的科学,就必须如自然科学一样,建构一套精确而谨慎的概念体系作为衡量现实的标准,审视现实与概念之间的差距,并对此差距做出因果解释 。那么,这种一般性是如何形成的,韦伯提出了理想类型的概念 。
首先,理想类型具有一种乌托邦性质,是历史活动的某些关系和事件联结到一个自身无矛盾的世界之上,从而厘清各种关系 。其次,理想类型是一种思维逻辑上的完善物,它对经验现实不是摹写和复制,也不是随心所欲的虚构,而是对社会现实的抽象概括,是综合和建构 。
再者,理想类型是一种认识手段,是人达到实在认识的中介,研究者可以基于此从现有的知识出发有计划且有效地把历史事件归源于它的实在原因,进行科学的认识,然后其在带来便捷性的同时也可来造成与现实的偏离 。
理想类型作为一种认识手段,具有相对性和暂时性的特点 。一方面,每个研究者的价值关联不同,另一方面理想类型也在认识的进步中不断失效 。为了能对事物达到更深的认识,那就需要不断更新理想类型 。这种理论结构的不断更替,既促进了对实在认识的发展,也是这种进步的表现 。
客观性:价值无涉
价值无涉的基本观点:经验科学只能告诉人们事实怎么样,它可能怎么样,但决不教导人们应当怎么样,后者完全取决于人们自己根据于一定价值取向的选择 。从存在无法上升到应当,因此关于实在的经验认识的科学必须拒绝承担价值判断的任务,从而保持科学认识的客观性和中立性 。
这一原则要求研究主体按主观愿望选择了所要研究的问题之后,应该客观地描述关于所要研究问题的全面资料和对这些资料进行科学分析所得出的结论,而不管这些资料和结论是否与研究主体、社会或者他人的价值观念相冲突、相对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