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商丘人才补助政策,商丘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一)政策依据: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引才入商工程实施方案等四个方案的通知》 。
(二)认定条件:
(三)补贴标准:
健全优秀人才引进激励机制 。每年组织到国家“双一流”高校进行公开招聘,对应聘来商工作满5年的,按博士15 万元、硕士5万元标准给予综合补助奖励 。商丘籍“双一流”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市域外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年龄在40岁以下、愿意回商丘就业的,可按照“渠道不变、专业对口、职级对等”的原则,调回本市工作 。事业单位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公开招聘的规定及程序,可单独招聘,直接聘用 。
商丘市引才入商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我市关于大力实施引才入商工程,推进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相关意见,着力建设更具竞争力的人才聚集机制,吸引更多的人才创业就业,现就实施引才入商工程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
工作目标
着眼集聚人才、发挥作用、创造效益、提升优势,用3年时间支持鼓励企业和事业单位,在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冷藏物流、纺织服装、超硬材料、制鞋制冷及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领域,引进3000名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和战略型人才(领军人才30名左右、经营管理和研发人才300名左右、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和技能应用型人才2670名),努力形成区域性特色产业基地、创业基地和现代化人才集聚高地 。
工作重点
引才入商工程重点关注群体是:我市产业、企业所需的外国专家与技术人员聘用与使用;国内高校与科研院所、专家与技术人员的合作与使用;各类专技人才、实用人才的引入与使用 。基本条件是:
(一)学历型人才 。主要包括: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
(二)资格型人才 。主要包括: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各类专业人才 。
(三)技能型人才 。主要包括:各类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有一年以上从业经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3年的技能应用型人才(具有高级职业资格的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
(四)创业型人才 。来商创办符合商丘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
(五)创新型人才 。有专利技术和实施项目、在商投资、兴办实业企业的各类人才 。
(六)急需型人才 。5G应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超硬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区块链、先进装备制造、数字创意、制冷冷链、现代纺织、新型工量具、电商物流、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领域所急需的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