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商丘人才补助政策,商丘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四 )


(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方式,每年开发500个以上街道(镇办)、社区(村)基层社会服务及脱贫攻坚公益专岗,按照不低于本市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水平,吸纳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就业 。在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单列一定数额岗位,定向招聘在街道(镇办)、社区(村)基层社会服务岗位上服务达到规定年限的工作人员 。
(十四)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开发 。完善建设50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满足高校毕业生的见习需求 。毕业年度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有就业见习意愿的,可到就业见习基地报名参加就业见习,并享受政策规定的见习补助 。
(十五)做好人才安居保障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来商创业就业并落户,家庭无实际住房的,可申请公租公寓(房);所在地无公租公寓(房)的,可申请享受租房补贴 。支持鼓励用人单位自建或利用社会资本建设人才公寓,通过政府租赁方式为来商创业就业人员提供周转用房 。
(十六)建立健康社保服务体系 。在市属三甲医院开通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配备健康顾问和就医服务联络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先诊疗、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每年为来商创业就业的博士、硕士免费提供一次健康体检 。对每年累计在商丘工作6个月以上的引进人才,在医疗保障、生活服务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凭本人社保卡就近就地实时结算 。
(十七)提升人才综合服务水平 。对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高级人才、产业发展实用人才、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等,分层分类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园入学、医疗便利、创业扶持等综合服务保障 。引进知名人才中介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为各类创业团队提供商事、财税、法务、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 。设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对重点人才(团队)项目“一对一”为其提供引进落户、创办企业、人才政策兑现、社保医疗教育等全方位、全过程服务 。
(十八)建立人才奖励制度 。对在商丘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重大科研突破、重要科技成果转化、重点产业发展培育、社会事业领域贡献突出,受到省部级以上认可或表彰的各类人才(团队),给予2-10万元奖励 。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提升学历,对取得国民教育博士学位、并继续在本市工作满5年的给予10万元奖助 。鼓励技能人才参加国家举办的各类技能大赛,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级奖项的个人或团体,给予5万元奖励 。
(十九)形成人才项目支撑 。坚持以产业为导向,围绕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在调查摸清人才需求具体领域、数量和层次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人才与产业的匹配度、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衔接性,实现产业集聚与人才荟萃的良性互动;坚持以产业集聚人才、以人才引领产业,大力培育具有鲜明特色的产业集群 。以打造发展平台为重点,围绕转型升级,突出建设一批功能齐全的创新创业载体,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服务链;依托科技园区搭建产学研结合的支撑平台 。坚持以项目聚人才育人才、以人才带项目引项目,推动形成项目与人才良性互动、高效融合的良好局面;坚持“高精尖缺”导向,利用各类人才扶持政策,吸引一批高端项目入商,通过对项目的扶持培育,吸引更多的海内外高端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和在校大学生参加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