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的读后感大全( 三 )


当然站在现在的角度看,古时候那些法律制度和婚姻家庭制度都非常野蛮残暴,然如果是与同时代不同地域的法律体系相比,大概中国法律也算是豪华健全且不断进步的一种法律制度了吧 。我们总是以为我们今天的法律制度已经是最完善最文明的了 。其实,百年后甚至千年后的人回过头来看我们当下的法律制度,或许就像今天的我们回过头去看千百年前的法律制度的感觉一样,同样是觉得我们此时的法律其实也是野蛮残暴的 。当然,历史就是这样,无论何时,没有一种制度可以被称为至善,只有这样人类才会前进 。
想起文中的前言和后续中提到,瞿同祖先生当年是在战乱中顶着飞机大炮狂轰滥炸和敌人四处驱赶中创作这本紧致严谨的书(文中原话:抗战之翌年来滇,授课之余,即伏案写读,敌机不时来袭,有警辄匆匆挟稿而走,时作时辍,倍平日之力,始得竟其功),内心总是非常敬佩,他希望中国能有一本与西方的梅因所著的《古代法》相媲美的书,然他本人却谦虚地觉得自己虽有效颦之志,而力有未逮矣 。就我看来,在目前国内学术硬件环境比以前高级很多的情况下,很多学者的研究都是动辄耗费大量经费“调研”后旁征博引以显示其学术功力,实则创作内容空洞无物无所创新 。这样一对比,瞿同祖先生的书其实已经是取得非常高的成就的 。这样一本书我走马观花读了大概有一两个月,每天只能在辛苦搬砖工作后挤出一点点时间读一点点内容,感到万分艰辛,功利的人总会嘲笑我读这些东西干吗 。其实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虽无法取得什么成就,咱是不是也该学习一下这种刻苦“效颦”的精神努力学点东西 。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后感(四):杂谈
中国法制史的读书报告 。主要概括了书籍内容,梳理了论证逻辑,并对“家族主义”(瞿同祖)与“伦理本位”(梁漱溟)、“阶级观念”(瞿同祖)与“职业分途”(梁漱溟)这两对概念进行了非常粗略的比较 。
后收到老师的邮件回复 。感触颇深,po一下 。
你好!作业已经收到,总体感觉是一份优秀的读书报告 。尤其是你在引言中就借吴文藻之语点明了“概念格局”之于中国法制史研究的意义,可谓切中此书要害 。这本书之所以在社会史、法律史学界受到重视即是因为其中提出的若干经典概念深刻把握了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 。
当然,后来法律史学界对瞿同祖的批评也多在于其所建立的“概念格局” 。
历史往往非常复杂,尤其是后人所了解的历史,其实往往犹如盲人摸象,不过是各自从自己的研究角度去观察古代的法律而已 。这种情况下,试图对复杂历史进行简单概念总结的努力就会面临“片面的深刻”的困境 。任何概念可能都会有是否能周延一切的烦恼 。瞿同祖之得与失,也皆在于此 。